报价过低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“低于成本价”或“恶意竞争”: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,说不清合理性的,可以判定投标无效。这既保护投标人避免亏损接单,也防止扰乱市场秩序。
另外很多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,报价超过限价直接废标;部分项目设评标基准价,报价偏离基准价过远会扣分。所以报价既不能高于限价,也不能低到不合理。
定价策略建议:先算“成本底线+合理利润”得到最低可接受价,再看竞争情况小幅调整;如果确实想低价竞争,把成本构成写清楚,能经得起评标委员会“合理性说明”的质询,而不是拍脑袋报个低价。
根据招标文件和你的底价,给出有竞争力且不亏本的报价思路